下個月公司在農曆新年暫停營業2個星期,再加上每個星期的4天制,二月將被消減8個工作日。二月只有20個工作日,扣了8天,不是等於扣了40%?而且公司還不准我們用年假來抵消,死死就是要扣錢,所以我們2月個個只有60%的薪水過年(還沒扣除20%的公積金,扣了只剩下48%)。
這個少過一半的薪水要怎麽過年?大夥卻只能苦哈哈的逆來順受。今天一個同事和我提起,他下個月大概只能領到900的薪水(他的薪水不足2千),不知道怎麽捱的了。不懂怎麽,我愛耍英雄的個性來了,跑去和老闆談,總算抝到老闆答應要重新評估那個消減薪金的制度。之後我們部門開會的時候提起了這事情,一個同事對我說,新的方案應該就是第一個叫我滾蛋。
的確,英雄不好當,但是既然我已經估計自己會被裁,走之前作件好事讓人家記得我的好也不錯呀。
p/s:很久沒用繁體了,這次純粹手癢,如有不便,不必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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