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的,那间死人律师行拖欠我的五百块几个月都吐不出来!刚才打电话跟他们理论,他居然挂我的电话!之前他们跟银行达成协议,银行答应付钱,那现在他们不付,有什么理由要我来承担?最不爽的就是他说他们没理由帮我垫,拜托,有什么时候要他们帮我垫?还挂我的电话,妈的,欺负人,这次看来我要到律师协会去拍一趟了!
同样的,这次重要的不是前的问题,而是原则,还有被人无礼对待的屈辱。等着瞧,我想和平解决,你非要我搞大它,我不理你是什么Datuk,我没理亏,不信你可以踩得死我!
Thursday, September 15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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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听说马来西亚有消费人中介庭,应该可以入秉告那个律师楼。好像消费人多数会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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